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中央、省、市属驻无各单位,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54 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秘〔2014〕2 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互联网+”行动计划为指导,依托产业资源优势,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释放消费潜力、激发行业活力和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探索具有无为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三年内,建成应用广泛、发展集聚、保障健全、城乡均衡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和百姓生活深度融合,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进入省内先进行列,电子商务成为重要的新兴产业。力争到2018年,全县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90%,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比例达80%;培育引进电商企业累计达到100家以上,其中年交易额超5000万元的企业5家以上,打造2个以上电子商务集聚区; 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 到2018年突破25亿元。
三、工作重点
(一)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提高电商应用水平
1.推广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生产型企业开设网上商城,开展网络直销业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推进传统业务与电子商务整合;鼓励中小企业、个体商户利用第三方平台设立网店,开发网上零售;围绕农副产品、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整合行业资源,打造若干个在网络上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品牌;引导服务业领域广泛应用电子商务,积极发展民生服务业电子商务。(责任单位:经信委、农委、商务局、发改委、文广新局、旅游局、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构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线上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和线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核心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为电商企业和个人提供政策咨询、专业培训、信息对接、产品包装、推广策划、网页设计等服务,不断完善和发挥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商务局、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培育电商人才。加强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着力孵化指导和培育,提高企业与个人网上创业能力。组织开展对乡镇、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电子商务培训,普及电子商务知识。鼓励县电商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培养网络经营人才。鼓励企业“走出去” ,参加上级部门或院校组织的电子商务培训,提升电子商务应用能力。(责任单位:人社局、商务局、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培育电商发展主体,发展地方电商品牌
4.引进培育电商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县建设区域性总部或开设分支机构。扶持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良好、示范带动明显的县内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吸引在外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或个人回乡创业。引进培育一批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商,为电商企业提供外包服务。(责任单位:招商局、商务局、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打造地方特色电商产品。发展行业电商平台,拓展电线电缆网上交易。整合本地农特产品资源,重点打造适合网络销售的羽毛球、羽绒被、螃蟹及其它地方特产,进行专业化包装策划,挖掘特色卖点,建设知名电商平台无为特产馆,推动无为产品扩大网络销售。(责任单位:农委、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市监局、乡镇政府)
6.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建设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村民提供网络代购、网货供需信息收集、网货代销、快件收发等服务。鼓励农村青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和组织,利用电子商务服务站、农村商店等资源推进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社区电子商务体验中心,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便民服务,实现线上销售与线下体验的融合发展。推进电商扶贫,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径,指导和帮助贫困户、残疾人员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责任单位:商务局、农委、供销社、教育局、团委、扶贫办、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专项培训,引导本地区生产企业、外贸企业与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合作,鼓励本地区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压缩渠道成本,发展自主品牌。(责任单位:商务局、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完善配套服务,形成电商发展支撑体系
8.鼓励电子商务集聚发展。以落户的电子商务大项目为抓手,鼓励社会资本新建电子商务产业园或利用现有闲置办公楼、工业厂房、专业市场等兴办电子商务集聚区。(责任单位:发改委、商务局、国土局、规划局)
9.促进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现代物流与现代仓储集中化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支持建设现代化物流园,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培育一至两家信誉良好、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的本土快递物流企业,加快推动快递业、邮政企业和干线运输的横向联盟、优势互补,提高配送网络的城乡服务能力和农村覆盖面。(责任单位: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中国邮政无为分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 ,负责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工作。建立日常联系调度工作机制,推动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大政策扶持。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引领、相关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的扶持奖励。待就业大学生、农村青年等群体网上创业的,优先列入国家创业就业贴息贷款扶助范围。各金融机构助农贷、助保贷、助商贷资金适当向电商企业和个人倾斜,对优质电商企业、网商优先给予融资服务。电商园区和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用地予以优先支持。
(三)强化示范带动。组织开展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互联网+优秀应用企业” 、优秀物流企业、 “十佳网店”评选,积极推荐电子商务园区、企业参加各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企业评选,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营造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良好氛围。
(四)深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国家与地方电子商务相关政策、电子商务应用知识、电子商务发展趋势,推广县内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成功经验与电子商务应用情况,鼓励、吸收更多的企业与个人参与电子商务宣传普及推广活动,引导企业和广大居民深化对电子商务知识的了解和运用,推进电子商务宣传工作常态化。
(五)建立统计考核机制。将拥有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又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电子商务企业纳入限上商贸统计中,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县流通业和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情况。制定电子商务工作考评办法,将考评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健康发展。